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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生都在做各种决定。像一顿早餐要吃什么,这种决定影响不大,但有些决定的影响之巨,可能牵连一生。选择居住的地方,就是其中一个这样的决定。我们都听过「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的母亲为了确保他在一个好的环境下成长,连续搬了三次家。

而亚伯拉罕的姪子罗得,则做了一个与孟母完全相反的决定,选择搬到所多玛这个罪恶之都。他虽被神看为义人,他的这个决定却几乎要了他一家人的命。(他的妻子真的死了,创世记19:26)后来家中甚至还出了乱伦的大罪。(创世记19:36))

创世记 19 章的记载,把人性最丑恶的一面描述得如此赤裸,叫人很难读得下去。神在18:20 说到「控告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声音甚大,他们的罪恶极重。我现在要下去,看看他们所行的,是不是全像那声闻於我的控告;如果不是,我也会知道的。」神的爱和公义让祂不会在完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把满满两个城的人都毁灭,然而 19:4-9 清楚的告诉我们那些居民有多邪恶。他们的确罪有应得。但罗得一家人本来不属于这个城市,却跟著属世价值的判断,自愿搬到所多玛附近,(13:12)最后更搬入城中。他在搬家前,并不是不知道这两座城的坏名声,因为13:13 说「在耶和华看来,所多玛人是罪大恶极的。」他是因为「看见约旦河整个平原,直到琐珥,都有水灌溉;在耶和华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之前,这地好像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一样,」(13:10)而决定搬到那里居住。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罗得选择顺从世界的价值观,而不是神的价值观。

你呢?你做生命中重要的抉择时,依据的是什么价值观?分享一次你选择顺服神,而不顺服世界,或私欲来做决定的经验。为彼此代祷,求圣灵帮助我们将来做所有决定时,都能按照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