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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愛

路加這位聖經作者暨傳道者,在他的福音書的第十五章中,記載了耶穌三個著名的「失…」的比喻。我們一搬關注的,是故事中的主角對所失去的,無論是羊、銀錢或兒子那極強烈的愛。這方向是完全正確的。因為耶穌基督的重點,在強調神對我們的愛。然而,今天我想從另一個方面來思想。

我們必須先關注耶穌這三個比喻的背景。他說比喻的目的是什麼?第一到第三節說,耶穌用這三個比喻來回應法利賽人和文士批評他歡迎稅吏和罪人。從猶太教的角度看來,的確有他們的道理。詩篇第一篇不是教導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好譏笑的人的座位」(聖經新譯本)嗎?那為什麼耶穌要和當時被許多人認為是大罪人的稅吏,和其他罪人來往呢?

仔細讀聖經中關於罪人(在聖經的用語中,好譏笑的人也是罪人)的教導,是要我們遠離他們的「道路」,也就是說,他們的惡行,而非犯罪的人。神愛罪嗎?當然不愛。那麼神愛罪人嗎?當然愛!這世上除了耶穌基督以外,沒人敢宣稱自己沒有罪。大多數的人認為自己一般來說是個好人。這意思是說,我們從沒犯過什麼滔天大罪。然而,縱然把「罪人」這兩個字,加在我們這些只犯過一些「小罪」的人身上似乎太過沈重,實際上,罪就是罪,與罪的大小或數目無關。如果神不愛罪人,耶穌基督就不會來。再說,如果我們不承認自己有罪,也不會認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是個好消息。因為他來的目的,在把那些認罪的罪人帶回「義人的路徑。」(箴言 4:18,聖經新譯本)

如果連上帝都接受,並且愛罪人,(不是罪行)我們這些被基督所接受,所愛的罪人,怎麼能拒絕別人呢?

與你的夥伴分享,你是否曾因為認為一個人壞,而拒絕與他來往?為彼此代禱,讓能我們思想基督是如何的愛那個人,並為那人而死。求聖靈賜給我們所缺少的愛,讓我們能用這樣的愛,去愛不可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