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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有犯錯或做錯決定的時候。有時候這些事還有挽回的空間,但有時候,只能與這錯誤的後果共存。生命中不經意犯的錯的影響在初期也許不大,然而很多時候,可能會膨脹到令人後悔一生的程度。亞伯拉罕和撒萊針對夏甲和以實瑪利所做的一連串錯誤決定,都起於他們不相信神憑自己的權能,所應許要賜給他們的兒子。這樣的不信,演變成兩個女人間的嫉妒紛爭、家暴,乃至於遺棄,使得夏甲母子幾乎失去性命。

聖經記載在夏甲聽從神的命令回歸,並順從她的主母後,亞伯蘭的家其實享有一段時間的平靜生活。我們也可以從亞伯蘭在創世記十七:18 對神所說的話中,感覺到他真心把以實瑪利當成他的後嗣。當神將他的名字改成亞伯拉罕,並再次重複祂會從撒拉(以前叫撒萊)賜給亞伯拉罕一個兒子時,他回答:「願以實瑪利能在你面前活著!」(聖經新譯本)甚至在撒拉生下以撒後,以實瑪利還繼續享有平靜的生活。到了廿一:9 時,這樣的情況急轉直下。「撒拉看見那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在嬉戲」(和合本作「嬉笑」。英文聖經多有一連接詞在前,如 but 或 and)這裡翻成「嬉戲」的字,原文有「把玩」的意思。就算以實瑪利當時真的在把玩幼童以撒,應該也沒有任何惡意。我們不都有捏捏幼兒或嬰兒可愛的臉蛋的經驗嗎?但這樣純真的童戲,卻引起撒拉這位有嫉妒前科的母親的警戒。而這一次,她想把夏甲和以實瑪利永遠趕出他們的家族。從亞伯拉罕憂愁的態度,我們可以感到他其實不願這麼做,卻無法堅持他身為家族領袖(屬靈上及家庭關係)的身份做出正確的決定。神允許他聽從撒拉的意思,並應許會照顧,並祝福夏甲和以實瑪利。事實上,當夏甲第一次逃走時,神早已祝福她們母子了。

我們不知道亞伯拉罕是否曾為他如此對待夏甲和以實瑪利而感到後悔。憑著他大致上是一位討神喜悅的人這一點,我相信他會的。我也曾犯過讓我十分後悔,且無法挽回的錯誤。身為神的子民,我們卻不需因此而感到無助。因為我們知道神永遠愛我們。祂能使我們犯的罪變為祝福。這並不表是我們可以繼續犯罪來干犯神和神的子民。而是縱然我們必須在今生為我們所犯的罪付上代價,耶穌基督的寶血已經潔淨我們。只要我們真心悔改,就得赦免,使我們無論現在,或將來在審判臺前,都能坦然的面對神。另外,神也不會不顧那些被我們的罪所影響的人,祂必要照顧他們的需要。但我還要再說,千萬不要因為神能使錯的事變為祝福,就刻意不合理的對待他人。

雖然不容易,但希望你能願分享一件自己後悔做過的事。向你的夥伴分享神是否將它翻轉,使它成為祝福。為彼此代禱,讓我們記得罪的苦果,並在往後做任何決定前,都尋求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