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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週我打算與大家分享創世記十八:16-33 的故事。但當我打開我的其中一本聖經到十八章時,看到我以前用螢光筆把 19 節做了記號,頓時感覺這節經文才是我本週應該跟大家分享的。

從創世記十二章起,神就揀選了亞伯拉罕,但從未告訴我們「地上的萬族」(十二:3,聖經新譯本)要如何因伯拉罕這個人得福?而十八:19 回答了這個問題。神說:「我揀選(「揀選」直譯是「認識」)了他,是要他吩咐子孫,和他的家屬,遵守我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好叫我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可實現。」神不是因為亞伯拉罕做了什麼才揀選他,而是憑自己的全知,知道亞伯拉罕以後會做什麼。祂知道亞伯拉罕不但自己會「遵守我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而且還會「吩咐子孫,和他的家屬」跟著一起做討神喜悅的事。保羅在加拉太書三:29 教導我們:「如果你們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按照應許承受產業的了。」(聖經新譯本)換句話說,因為只要認識,並跟隨耶穌基督的人都成了亞伯拉罕的後裔,「地上的萬族」確實都因亞伯拉罕而得福。

那如何分辨一個人是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耶穌基督的跟隨者呢?如果這個人遵守「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而且還去教導他人,特別自己的後代如此行,我們就知道這個人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分享你所認識的一個人如何教導人,特別是將純正的聖經真理教給自己的子孫。為彼此代禱,不但彼此都能遵行「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還把這最寶貴的屬靈資產傳給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