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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生都在做各種決定。像一頓早餐要吃什麼,這種決定影響不大,但有些決定的影響之巨,可能牽連一生。選擇居住的地方,就是其中一個這樣的決定。我們都聽過「孟母三遷」的故事。孟子的母親為了確保他在一個好的環境下成長,連續搬了三次家。

而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則做了一個與孟母完全相反的決定,選擇搬到所多瑪這個罪惡之都。他雖被神看為義人,他的這個決定卻幾乎要了他一家人的命。(他的妻子真的死了,創世記19:26)後來家中甚至還出了亂倫的大罪。(創世記19:36))

創世記 19 章的記載,把人性最醜惡的一面描述得如此赤裸,叫人很難讀得下去。神在18:20 說到「控告所多瑪和蛾摩拉的聲音甚大,他們的罪惡極重。我現在要下去,看看他們所行的,是不是全像那聲聞於我的控告;如果不是,我也會知道的。」神的愛和公義讓祂不會在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把滿滿兩個城的人都毀滅,然而 19:4-9 清楚的告訴我們那些居民有多邪惡。他們的確罪有應得。但羅得一家人本來不屬於這個城市,卻跟著屬世價值的判斷,自願搬到所多瑪附近,(13:12)最後更搬入城中。他在搬家前,並不是不知道這兩座城的壞名聲,因為13:13 說「在耶和華看來,所多瑪人是罪大惡極的。」他是因為「看見約旦河整個平原,直到瑣珥,都有水灌溉;在耶和華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之前,這地好像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一樣,」(13:10)而決定搬到那裏居住。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羅得選擇順從世界的價值觀,而不是神的價值觀。

你呢?你做生命中重要的抉擇時,依據的是什麼價值觀?分享一次你選擇順服神,而不順服世界,或私欲來做決定的經驗。為彼此代禱,求聖靈幫助我們將來做所有決定時,都能按照神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