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部分的人都對古城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故事很熟悉,還是請大家用一顆禱告的心,把創世記十九:1-29 再讀一次。這篇靈修的焦點在 16-22 節,所以讀的時候請特別注意這七節經文。
這七節經文敘述神的兩位天使,在即將降在所多瑪的災難發生前,把羅得一家救出城的過程。這短短的幾個句子,鮮活地表現出羅得的問題,和他與亞伯拉罕決定性的不同點。我覺得16-17 節是這當中最重要的兩節經文。15 節告訴我們,神給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時間已經到了,兩位天使催促羅得趕緊帶家人離開,但他「猶豫不決」。(16 節,聖經新譯本)因此天使們必須「拉著羅得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以及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帶出來,安置在城外。」接下來的這句話,就是我認為重要的第一句話。這句話解釋神拯救羅得一家是因為祂「憐恤羅得」(和合本),而非因為他們是公義的一家人。他們不是因為做了什麼,而是因為神的寬容,而得以保存性命。
即使如此,羅得仍然為了自己方便,而與神討價還價。我認為這當中第二句重要的話在17 節,天使告訴羅得「逃命吧,不要回頭看,也不可留在這片平原上,要逃到山上去,免得你被除滅。」(聖經新譯本)這句話的重要性在於,逃到山上代表相信神的帶領和保守。羅得卻不相信神的帶領和保守,希望能躲到瑣珥這個小城中。他的理由是,如果逃到山上,「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19 節,和合本)如果逃到瑣珥,「我的性命就得存活。」(20 節,和合本)這是什麼樣的理由?即將臨到的這災難既是從神來的審判,神又差了兩個天使來救他一家(如果他的女婿們願意,連他們都能存活),他竟不信神會拯救他?更誇張的,是他對這個蕞爾小城的信心,竟勝過對神的信任,相信瑣珥能保護他免受神的審判的波及?諷刺的是,繼續往下讀到 30 節,會讀到他後來又舉家遷出瑣珥,搬到山上,因為他「怕住在瑣珥」。事實很明顯,這與哪個地點比較安全無關,而與他願不願意相信神有關。
我們至少能從今天的經文中學到兩件事。第一,我們所有的,都是神恩典的賜予。我們學到的第二事,是必須為自己選擇相信,或不相信神負完全的責任,因為那是我們的決定。我們知道神既連自己的獨生愛子都給了我們,更不會吝於把最好的給我們,而且「神的愚笨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剛強。」(哥林多前書一:25)現在決定權在我們手上,我們要選擇自己的智慧,還是神的智慧?
分享一次你選擇順服神的話語的經驗。為彼此代禱,讓我們更相信神的愛與信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