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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功課我們年紀再長都學不會。對亞伯拉罕來說,這個功課就是不要在他妻子撒拉的事上說謊。

讀創世記廿章的時候,讓我們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因為類似的事件在十二:10-20 節就發生過。亞伯拉罕兩次都只對他們臨時居住地的統治者說了一半的實話。那就是撒拉(以前的撒萊)是他的妹妹,卻沒有說出,其實她也是他的妻子。而且他是有意這麼做的,因為他害怕當地的人會因為覬覦撒萊的美貌而殺害他。(創世記十二:11-13)甚至他還要求撒拉跟他一起撒謊。我們不清楚為他為什麼要撒這種謊。聖經學者 Umberto Cassuto 認為亞伯蘭(後來的亞伯拉罕)希望藉由他哥哥的身份,能用假意答應婚事,卻不真正放手讓她離家的手段,讓追求者知難而退。雖然創世記中,確實有幾處支持這個理論(如廿四:55 和卅四:13-17)),卻不能合理化他身為人夫,不但沒有保護撒拉,反而還讓她陷入險境的事實。除了這一點以外,他的信心不足是另一個重點。

在缺乏親友的協助下,遷移到異國他鄉寄居,的確很可怕。但從十二:2-3 神呼召他開始,就應許要祝福他。不只是應許他一次,而是不斷的應許。每一次的應許,都向他彰顯更多的細節。到了第十五章,神已經是第三次應許亞伯拉罕了,而且這一次還與他立約。神在這次的事件中,特別說:「你親生的才會是你的繼承人。」(創世記十五:4,聖經新譯本)神在第十七章的時候說得更清楚:「至於你的妻子撒萊,不要再叫她的名撒萊,要叫撒拉。 我必賜福給她,也必使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的母,萬族的君王必從她而出。」(十七:15-16)神給他這個兒子的目的,是因為「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十八:18)因此亞伯拉罕早知道神要給他一個兒子。如果撒拉成了其他人的妻子,神的計劃不就受到耽延了嗎?當然我們知道神的計劃永不會被耽延,但這也不能成為他自己犯罪,還幾乎害他人犯罪的藉口。在這兩次的事件中,兩位不認識神的統治者的行為,比認識神的亞伯拉罕更加高貴、誠實。所以亞伯拉罕在這兩個事件的結尾,都被當眾羞辱。如果神沒有介入,祂的名會被玷污,那就是最糟的情況了。

你有沒有遇過非基督徒比基督徒的行為更符合聖經教導的情況?你覺得為什麼會這樣?與你的靈修夥伴分享你的經驗和想法。為彼此代禱,求聖靈為我們加添力量,使我們既使感到再恐懼,仍能堅信神的信實和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