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為我們捨命,這樣,我們就知道甚麼是愛;我們也應當為弟兄捨命。 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硬著心腸不理,他怎能說他心裡有 神的愛呢?。」
約翰一書三:16-17,中文標準譯本
有一晚在餐桌上,我的母親似乎為了某事不高興,於是我問了她。她問我為什麼一直把自己碗裡的食物給我的孩子?我回答:「這很正常,因為我愛他們。」母親順著我的答案回應:「所以我也希望我的孩子能好好享受飯食。」
今天的靈修經文解釋了這個小故事所顯出的,那至高的愛。約翰說「這樣,我們就知道甚麼是愛。」怎麼樣呢?因為「主為我們捨命。」這裡所用的這個希臘字,是 agape。這是形容一種犧牲自我的慈愛。不是每個人都能,但每個人都可能行出這樣的愛。條件是一個人必須夠愛另一個人。耶穌基督在我們還是無助的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捨了自己。(羅馬書 5:8)既然我們領受了基督愛的靈,「我們也應當為弟兄 [和姐妹] 捨命。」
這要怎麼實踐呢?第 17 節給了答案:幫助那些窮乏的弟兄姊妹。不是根據對方在我們心中的地位,而是根據對方窮乏的程度。最直接的例子,就是耶穌基督在我們還是無助的罪人時,為我們死。祂的跟隨者們,也應當如此。
你是否曾有想助人的念頭,卻因為對方在你心中的地位不高而沒有去做?如果是,請向神認罪。禱告求聖靈為你加添 agape,讓你下次真能伸手幫忙。